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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6月21日電財政部、當前稅務總局、焦點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部門公告。
一、延續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和優化新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汽車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車輛策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購置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稅減
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免政開具日期確定。
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當前新能源汽車,是焦點指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部門燃料電池汽車。延續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和優化新稅務總局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標準體系發展和車型變化情況制定。
新能源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新能源汽車。
二、銷售方銷售“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時,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與動力電池分別核算銷售額并分別開具發票的,依據購車人購置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不含稅價作為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應當滿足換電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能夠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為用戶提供換電服務。
(文章來源:新華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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